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省考課程考試組織及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18-05-07 14:06:44 作者:自考辦 瀏覽量:6904
為進一步健全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完善省考課程考試組織及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一、命題組織
1、命題是考試工作的核心環節。省考課程的命題內容和范圍應符合考試大綱要求,能科學、合理的檢驗學生的知識水平與能力。試題難易程度適中,有層次性,分值呈正態分布。
2、各助學學院要組織命題教師按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試題庫建設要求,完成試題庫建設工作。
3、做好試題的保密工作。各助學學院要按照自學考試命題工作要求,加強對命題教師的教育管理,命題教師及涉密人員要嚴格執行試題交接手續,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泄露試題;公用電腦不得存放試題,如有泄密,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試卷印制
1、試卷由自考辦提供標準的電子文檔統一印制。
2、印刷時,做好保密工作,自考辦安排專人監制。嚴格掌握印刷份數,印壞的試卷和使用后的印刷排版應立即銷毀。
3、試卷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專人管理。
三、考務組織
1、組織機構
考試期間,學校成人教育學院成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分管院領導擔任小組主任,下設考試辦公室(掛靠自考辦),負責整個考試的組織工作,處理各項事務;各助學中心成立考務委員會,主管教學的助學中心負責人任考點委員會主任,成員由教務管理干部、班主任等組成,具體負責本助學中心的考試組織工作、監考教師培訓和考風考紀教育。
2、考試時間安排
根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的安排,每年組織兩次省考課程考試,分別在每學期期末(1月、7月)進行。
3、考場安排
考場由各助學中心統一安排與落實,每個考場按30人的標準安排布置。
4、監考教師安排
監考教師由各助學中心聘請責任心強、經驗豐富、作風正派的教師擔任,每個標準考場安排兩名監考教師,監考時須認真履行《西南科技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監考教師職責》。
5、巡考教師安排
巡考教師由西南科技大學成人教育學院自考辦根據《西南科技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巡考教師管理辦法》和考試工作需要派出。
四、試卷交接
1、考前按以下流程交接試卷:自考辦→巡考教師→助學中心考務委員會→監考教師。
2、考后按以下流程交接試卷:監考教師→助學中心考務委員會→巡考教師→自考辦→閱卷學院→自考辦。
3、每一個環節都必須嚴格履行交接手續(清點份數、簽字等)。
五、閱卷組織
1、閱卷組織及閱卷原則
(1)各助學學院成立考試閱卷小組,由主講教師及相關教師組成。
(2)閱卷工作應遵循“嚴格、公正、準確、規范”的原則,嚴格執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不得提高或降低標準。
(3)閱卷過程自始至終要“寬嚴適度”、“首尾一致”。
(4)閱卷工作應集中人員在統一時間、統一場地內進行。
2、統一評分標準,嚴格評卷
(1)正式閱卷前,各閱卷小組應按課程組織閱卷教師學習“試題標準答案及評分標準”。
(2)課程評卷均采用流水作業法進行(即按題目傳遞流水作業)。
(3)對有異常情況的試卷在評閱的同時將情況報自考辦。
(4)建立嚴格的復查制度,對評閱后的試卷要逐題復查,避免評分有誤。
六、成績管理
1、成績記載
閱卷完畢后,由各課程閱卷小組或閱卷教師將成績登錄到《考生簽到表》中的成績欄,并逐一認真核對所登成績是否正確。
2、成績公布
省考課程閱卷結束后,由學校自考辦派專人錄入成績,并進行公示,有異議的成績在公示期間由考生向助學中心提出申請,助學中心匯總后上報自學考試辦公室進行查詢,最后由自學考試辦公室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規定的程序和格式進行上報,并提交相關紙質版材料(《省考合格成績確認表》《統計表》)。凡未按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專業計劃組織考試的省考課成績,自學考試辦公室一律不予認可。
七、考試總結及成績分析
1、考試結束后,各助學中心和助學學院均應進行考試總結及成績分析。
2、成績分析的具體要求
(1)各助學學院組織閱卷教師進行試卷成績分析。
(2)統計成績分布:成績段、人數、比例、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
(3)根據成績分布重點進行教學質量分析。
①試卷難易程度分析。
②學生錯誤率較高的知識點分布及原因。
③改進意見。
(4)填寫《考試成績分析表》。
八、本辦法解釋權屬西南科技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